TBN CC #: 4252101
公佈日期 : 2021/12/27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0B130-K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防火巡邏隊、偏遠巡視、森林巡護特遣隊工作勞務承攬」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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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51145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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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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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6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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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130-K
採購名稱:111年度防火巡邏隊、偏遠巡視、森林巡護特遣隊工作勞務承攬」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佳如
連絡人電話:(03)5224163分機127
傳真號碼:(03)52495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7
開標日期:2021/12/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87,885 元
Email:gaga@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且營業項目人力派遣業或仲介服務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附加說明 : 一、防火巡邏隊
(一) 名額:11人。
(二) 薪資︰每人每日1,360元。
(三) 工作地點︰烏來工作站(1人)、大溪工作站(4人)、竹東工作站(4人)、大湖工作站(2人)所屬轄區範圍指定地點。
(四) 工作條件:身心健全、體格強健、無不良嗜好、三年內無違反森林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經緩起訴處分或起訴者,雇用原住民為優先。
(五) 工作項目:
1. 協助工作站同仁執行森林火災防救業務。
2. 協助森林火災防範工作。
3. 協助防火倉庫及防火裝備之清點、整理等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六) 工作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及1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工作日比照111年度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七) 工作時間:全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8時00分,核心時間上滿8小時,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12時00分至下午13時00分。
二、森林巡護特遣隊、偏遠巡視、深山地區天然災害協助等工作
(一) 名額:300工。
(二) 薪資︰每人每日2,500元(內含食宿等)。
(三) 工作地點︰烏來工作站、大溪工作站、竹東工作站、大湖工作站所屬轄區範圍指定地點。
(四) 工作條件:身心健全、體格強健、無不良嗜好、三年內無違反森林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經緩起訴處分或起訴者,雇用原住民為優先。
(五) 工作項目:
1. 協助本處或各工作站同仁進行偏遠地區之巡護工作。
2. 協助執行森林巡護任務特遣隊任務時,依實際現場情形盡力協助本處同仁抵達預定地點,並完成預期目標與任務
3. 深山(步行十公里以上)天然災害協助等工作。
4. 其他交辦工作。
(六) 工作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每次任務由機關出勤前5日(如遇緊急事件,則不受此限制)通知得標廠商派員,於指定時間、地點會同本處或轄屬工作站同仁出發執行勤務。
(七) 工作時間:依任務性質彈性調整。
三、 天然災害協助工(20工)
(一) 工作項目:協助森林天然災害工作,如:救火工作等。
(二) 薪資:1,360元/日/人。
(三) 工作時間:依任務性質彈性調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防火巡邏隊
(一) 名額:11人。
(二) 薪資︰每人每日1,360元。
(三) 工作地點︰烏來工作站(1人)、大溪工作站(4人)、竹東工作站(4人)、大湖工作站(2人)所屬轄區範圍指定地點。
(四) 工作條件:身心健全、體格強健、無不良嗜好、三年內無違反森林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經緩起訴處分或起訴者,雇用原住民為優先。
(五) 工作項目:
1. 協助工作站同仁執行森林火災防救業務。
2. 協助森林火災防範工作。
3. 協助防火倉庫及防火裝備之清點、整理等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六) 工作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及1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工作日比照111年度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七) 工作時間:全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8時00分,核心時間上滿8小時,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12時00分至下午13時00分。
二、森林巡護特遣隊、偏遠巡視、深山地區天然災害協助等工作
(一) 名額:300工。
(二) 薪資︰每人每日2,500元(內含食宿等)。
(三) 工作地點︰烏來工作站、大溪工作站、竹東工作站、大湖工作站所屬轄區範圍指定地點。
(四) 工作條件:身心健全、體格強健、無不良嗜好、三年內無違反森林法或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經緩起訴處分或起訴者,雇用原住民為優先。
(五) 工作項目:
1. 協助本處或各工作站同仁進行偏遠地區之巡護工作。
2. 協助執行森林巡護任務特遣隊任務時,依實際現場情形盡力協助本處同仁抵達預定地點,並完成預期目標與任務
3. 深山(步行十公里以上)天然災害協助等工作。
4. 其他交辦工作。
(六) 工作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每次任務由機關出勤前5日(如遇緊急事件,則不受此限制)通知得標廠商派員,於指定時間、地點會同本處或轄屬工作站同仁出發執行勤務。
(七) 工作時間:依任務性質彈性調整。
三、 天然災害協助工(20工)
(一) 工作項目:協助森林天然災害工作,如:救火工作等。
(二) 薪資:1,360元/日/人。
(三) 工作時間:依任務性質彈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