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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2024
公佈日期 : 2021/12/2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採購案號 : Hl11105
採購名稱 : 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697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l11105
採購名稱: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忠輝
連絡人電話:(03)8210722
傳真號碼:(03)821073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4
開標日期:2021/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2,000 元
Email:shu@mail.hulairport.gov.tw
廠商資格 :
(1)凡持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登記合格開業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電機技師資格且任職該公司提出相關技師證照證明(影本)者)。(3)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4)應提出金融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正本)。(5)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由機關開標前查核,經查核投標廠商為不良紀錄者,該投標為無效標)。(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7)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8)投標切結書(正本)。(9)切結書1或切結書2(正本)。(10)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紙本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日期內(110年12月3日8時起至110年12月14日17時止),向機關業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2)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新台幣50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並附回郵大型信封貼足郵資(約新台幣100元),郵購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花蓮航空站「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採購案招標文件』字樣)。(3)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限期內(週一至週五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機關總務組出納室辦理領購(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繳交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並領取收據後,並至業務組憑據領取招標文件。(4)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領標費用20元為系統費用」) [其他]:(1)本標案第1次公告不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資格,或原住民廠商之評選結果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辦理非原住民廠商標價開標事宜,原住民廠商投標,應具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分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2)本案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通知進入規格(服務建議書)評審,評審序位第一者,經評審委員過半數通過並簽奉核可後,通知辦理議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紙本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日期內(110年12月3日8時起至110年12月14日17時止),向機關業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2)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新台幣50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並附回郵大型信封貼足郵資(約新台幣100元),郵購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花蓮航空站「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採購案招標文件』字樣)。(3)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限期內(週一至週五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機關總務組出納室辦理領購(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繳交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並領取收據後,並至業務組憑據領取招標文件。(4)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領標費用20元為系統費用」) [其他]:(1)本標案第1次公告不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資格,或原住民廠商之評選結果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辦理非原住民廠商標價開標事宜,原住民廠商投標,應具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分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2)本案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通知進入規格(服務建議書)評審,評審序位第一者,經評審委員過半數通過並簽奉核可後,通知辦理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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