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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1859
公佈日期 : 2021/12/27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gsjh110-22-1
採購名稱 : 創客教室裝修與行動教學設備採購(設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9366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9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sjh110-22-1
採購名稱:創客教室裝修與行動教學設備採購(設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6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怡真
連絡人電話:(03)3205681分機512
傳真號碼:(03)34951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5
開標日期:2021/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386,345 元
Email:gs321@mail.gsjh.tyc.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1、基本資格: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包含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最新之登記資料。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書或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據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履約能力之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招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附加說明 :
(一)自決標日起,於40日曆天內1次交貨(含負責安裝完成並交付相關文件及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3次教育訓練)。 (二)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規格型錄或相關佐證文件(標註:廠牌、規格、尺寸、型號、材質、功能等,得以彩色影本佐證,並用螢光筆標記)。 (三)交貨: (1)廠商需協助機關完成平板電腦管理軟體的使用與設定。 (2)廠商需協助將機關,將本案採購之平板電腦導入到指定的MDM底下。 (3)廠商需協助機關完成裝置登記方案(DEP)與(VPP)註冊與申請,並可將新購平板電腦於出貨前即將裝置序號登記在MDM底下,協助機關快速導入部署平板。 (四)驗收時,廠商須附下列證明文件: (1)送貨簽收單。 (2)應提供軟體原廠授權書及原版合法光碟或原廠授權合法光碟片1份。 (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核發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影本或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即「國內產製商品合格證書」或「輸入商品合格證 書」,不得以「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替代該證明文件)影本,以上文件均需載明型號且須與契約標的型號一致。商品本體需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檢驗標識,標識號碼應與證書所載之識別號碼(商品檢驗標識號碼)一致。 (4)以上各類證書(明)上皆須載明型號且須與契約標的型號一致。 (5)貨品須為 2020 年 7 月 1 日(含)以後製造之新品,驗收時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需註明產地),並隨同產品提供中文操作手冊,若為進口貨,則須另檢附海關進口報單或海關進口證明。 (6)「優先採購取得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7)產品之附屬功能及資料儲存之實體所在地應為我國司法管轄權範圍內。 (8)檢附2年保固保證書,以保障售後支援服務。 (9)辦理3次教育訓練之照片及簽到表。 (五)保固期: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保固期內提供免費到機關收送服務,不得另行收費。如非使用不當而損壞或故障,廠商必須無條件負責換修。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自決標日起,於40日曆天內1次交貨(含負責安裝完成並交付相關文件及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3次教育訓練)。 (二)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規格型錄或相關佐證文件(標註:廠牌、規格、尺寸、型號、材質、功能等,得以彩色影本佐證,並用螢光筆標記)。 (三)交貨: (1)廠商需協助機關完成平板電腦管理軟體的使用與設定。 (2)廠商需協助將機關,將本案採購之平板電腦導入到指定的MDM底下。 (3)廠商需協助機關完成裝置登記方案(DEP)與(VPP)註冊與申請,並可將新購平板電腦於出貨前即將裝置序號登記在MDM底下,協助機關快速導入部署平板。 (四)驗收時,廠商須附下列證明文件: (1)送貨簽收單。 (2)應提供軟體原廠授權書及原版合法光碟或原廠授權合法光碟片1份。 (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核發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影本或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即「國內產製商品合格證書」或「輸入商品合格證 書」,不得以「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替代該證明文件)影本,以上文件均需載明型號且須與契約標的型號一致。商品本體需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檢驗標識,標識號碼應與證書所載之識別號碼(商品檢驗標識號碼)一致。 (4)以上各類證書(明)上皆須載明型號且須與契約標的型號一致。 (5)貨品須為 2020 年 7 月 1 日(含)以後製造之新品,驗收時須檢附原廠出廠證明(需註明產地),並隨同產品提供中文操作手冊,若為進口貨,則須另檢附海關進口報單或海關進口證明。 (6)「優先採購取得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7)產品之附屬功能及資料儲存之實體所在地應為我國司法管轄權範圍內。 (8)檢附2年保固保證書,以保障售後支援服務。 (9)辦理3次教育訓練之照片及簽到表。 (五)保固期: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保固期內提供免費到機關收送服務,不得另行收費。如非使用不當而損壞或故障,廠商必須無條件負責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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