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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1763
公佈日期 : 2021/12/27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B1101024-1B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縣內公路系統排水溝清理工作(預約式開口契約)(A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132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01024-1B
採購名稱:111年度縣內公路系統排水溝清理工作(預約式開口契約)(A標)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工務處養護科 林永龍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3546
傳真號碼:(08)73232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0/2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15
開標日期:2021/1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0 元
Email:a250427@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2.合法立案疏濬業或廢棄物清除業或廢棄物處理業或其他環保服務業,其營業項目中應具有:(E301010水處理工程業、E401010疏濬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10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保服務業,街道路溝渠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廢棄土處理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任何一項目均可,於截止投標前一併放入投標封內。 注意事項:本案含辦理後續擴充,期限、金額及項目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900萬元,契約期限111年12月31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十)、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十一)、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十二)、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 屏東縣政府 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9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900萬元,契約期限111年12月31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十)、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十一)、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十二)、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 屏東縣政府 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9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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