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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0759
公佈日期 : 2021/12/2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95100005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花東地區各變電所及保線所保全系統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1485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38,48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951000054
採購名稱:111年度花東地區各變電所及保線所保全系統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標務:林秀怡/規範:陳鈞
連絡人電話:(03)8230023分機212/368
傳真號碼:(03)82300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2
開標日期:2021/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20,000 元
Email:u70273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保全業I901011(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四、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附加說明 :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4,400,000元整,採購金額(未稅)8,800,000元,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六、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或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七、履約地點:花蓮縣、台東縣,詳特訂條款二、工作地點。 八、履約期限:保全系統設置工作期限-自甲方通知之開工日起45日曆天完成保全系統設備之安裝及測試;保全服務合約期限-保全系統設備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自甲方通知開始之保全服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詳特訂條款四、五。 九、依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4,400,000元整,採購金額(未稅)8,800,000元,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六、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或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七、履約地點:花蓮縣、台東縣,詳特訂條款二、工作地點。 八、履約期限:保全系統設置工作期限-自甲方通知之開工日起45日曆天完成保全系統設備之安裝及測試;保全服務合約期限-保全系統設備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自甲方通知開始之保全服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詳特訂條款四、五。 九、依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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