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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50388
公佈日期 : 2021/12/2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1000091
採購名稱 : 111年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68391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12,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1000091
採購名稱:111年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方秀玉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3
開標日期:2021/1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01,000 元
Email:u40301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922,000元;預算金額(未稅)3,620,000元。 3、填寫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若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者(未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5、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二十二) 6、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日計算(投標須知三十四) 7、本案投標須知五十七訂有「本採購工作契約各項人力之人月單價(基本月工資),由招標機關訂定於招標文件中,投標廠商不得變更」。 8、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投標須知二十七) 9、本工作履約期限:(詳本案工作契約第六條) (1)乙方應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服務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3)得標廠商於契約期滿時,倘在本契約尚未發生失其效力前,仍允許得標廠商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1個月為限。 10、本工作地點:處本部及轄區,餘詳工作說明書二、三、四。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電話:06-6563711轉23309廖小姐。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方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311。 12、本處以書面答復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本公司廉政熱線及電子信箱:02-23666321或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3)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4)發包單位及工作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5、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工作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其附件等相關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3,922,000元;預算金額(未稅)3,620,000元。 3、填寫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若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者(未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5、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二十二) 6、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日計算(投標須知三十四) 7、本案投標須知五十七訂有「本採購工作契約各項人力之人月單價(基本月工資),由招標機關訂定於招標文件中,投標廠商不得變更」。 8、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投標須知二十七) 9、本工作履約期限:(詳本案工作契約第六條) (1)乙方應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服務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3)得標廠商於契約期滿時,倘在本契約尚未發生失其效力前,仍允許得標廠商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1個月為限。 10、本工作地點:處本部及轄區,餘詳工作說明書二、三、四。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電話:06-6563711轉23309廖小姐。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方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311。 12、本處以書面答復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本公司廉政熱線及電子信箱:02-23666321或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3)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4)發包單位及工作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5、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工作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其附件等相關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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