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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9104
公佈日期 : 2021/12/2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1F006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各型作業機具零件更換及保養預約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31476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F006
採購名稱:111年度各型作業機具零件更換及保養預約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祺彰/林裕偉
連絡人電話:(02)23815132分機269/265
傳真號碼:(02)238891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21
開標日期:2021/12/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12,946 元
Email:db-13050@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附加說明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履約期限】: ■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如下:依實際需要分批交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以前(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將採購標的送達請修/通報單位(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其他: 請修機具由申請單位提送請修/通報單,經單位主管核可後送秘書室彙整,通知承商辦理維修,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除因特殊情況(須提出說明或證明)可延長交付期。 [底價]:新臺幣230萬元整 [本處設計單位/人]:秘書室/陳祺彰 [電話]:(02)2381-5132#269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0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2月17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110.12.27)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投標廠商提供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金融機構戳記」印章始為有效。 (四)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履約期限】: ■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如下:依實際需要分批交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以前(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將採購標的送達請修/通報單位(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其他: 請修機具由申請單位提送請修/通報單,經單位主管核可後送秘書室彙整,通知承商辦理維修,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交貨,除因特殊情況(須提出說明或證明)可延長交付期。 [底價]:新臺幣230萬元整 [本處設計單位/人]:秘書室/陳祺彰 [電話]:(02)2381-5132#269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0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2月17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110.12.27)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投標廠商提供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金融機構戳記」印章始為有效。 (四)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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