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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8865
公佈日期 : 2021/12/23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18
採購名稱 : 台中市東區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4059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8
採購名稱:台中市東區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401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信甫
連絡人電話:(04)22151988分機505
傳真號碼:(04)221556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3
開標日期:2021/12/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0,000 元
Email:halu0509@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擇一): █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管理顧問業或其他顧問服務業」登記代碼「I101061、I103060或I199990」之公司或行號具乙項即可: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已簽奉核准,倘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評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3.履約期限:本案自簽訂契約後,各階段檢送工作成果期日均以機關收文日為準,其執行進度及分期如下(不含行政作業及審查所需時間),以工作日計算: (1)自契約簽訂次日起45日內,交付期中報告書乙式8份。 (2)自機關函送(發文日)期中報告書審查會議紀錄次日起45日內,交付期末報告書乙式8份。 (3)自機關函送(發文日)期末報告書審查會議紀錄次日起20日內,交付期末修正報告書乙式8份。 (4)經機關審查通過期末修正報告書,自機關通知(發文日) 次日起15日內交付成果報告書乙式5份及PDF電子檔光碟乙式2份。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已簽奉核准,倘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評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3.履約期限:本案自簽訂契約後,各階段檢送工作成果期日均以機關收文日為準,其執行進度及分期如下(不含行政作業及審查所需時間),以工作日計算: (1)自契約簽訂次日起45日內,交付期中報告書乙式8份。 (2)自機關函送(發文日)期中報告書審查會議紀錄次日起45日內,交付期末報告書乙式8份。 (3)自機關函送(發文日)期末報告書審查會議紀錄次日起20日內,交付期末修正報告書乙式8份。 (4)經機關審查通過期末修正報告書,自機關通知(發文日) 次日起15日內交付成果報告書乙式5份及PDF電子檔光碟乙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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