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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8395
公佈日期 : 2021/12/22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議會
採購案號 : 11015
採購名稱 : 彰化縣議會111年度公務車司機僱用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5
採購名稱:彰化縣議會111年度公務車司機僱用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議會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琴
連絡人電話:(04)7222125分機1107
傳真號碼:(04)72936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2
開標日期:2021/1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05,107 元
Email:earthsmile99@mail.chcc.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身份之自然人 (二)應附具之應徵文件(一式7份): 1.履歷表(含學經歷)。 2.身份證件。 3.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辦人員:總務組李琴專員,分機1107。 2、領標及投標期限:110年12月2日上午9時00分 3、開標時間:110年12月2日上午10時00分,本會二樓第二會議室。 4、本案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評審時間:110年12月2日下午3時00分。 5、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會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8、文件內容如與招標公告抵觸以招標公告為準,未盡事宜依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9、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承辦人員:總務組李琴專員,分機1107。 2、領標及投標期限:110年12月2日上午9時00分 3、開標時間:110年12月2日上午10時00分,本會二樓第二會議室。 4、本案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評審時間:110年12月2日下午3時00分。 5、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會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8、文件內容如與招標公告抵觸以招標公告為準,未盡事宜依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9、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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