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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6565
公佈日期 : 2021/12/2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20100005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用電資料建檔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0804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27,61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201000058
採購名稱:111年度用電資料建檔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三段3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巧怡/規範:葉恬育
連絡人電話:(05)5323927分機394/649
傳真號碼:(05)53438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4
開標日期:2021/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46,317 元
Email:u30812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081,50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01,254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20100005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 8278-120100005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二)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總額應為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五)本處政風組e-mail:d12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5-5339534。 (六)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事前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 (七)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 後續擴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服務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 (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不含營業稅) 其他:「後續擴充以金額18萬251元(未稅)、18萬9,263元(含稅)為上限,甲方並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081,50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01,254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20100005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 8278-120100005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二)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總額應為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五)本處政風組e-mail:d12063@taipower.com.tw 檢舉電話:05-5339534。 (六)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事前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 (七)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 後續擴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服務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 (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不含營業稅) 其他:「後續擴充以金額18萬251元(未稅)、18萬9,263元(含稅)為上限,甲方並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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