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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6169
公佈日期 : 2021/12/2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採購案號 : ZLP111002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辦公廳舍清潔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781786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9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ZLP111002
採購名稱:111年度辦公廳舍清潔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機關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觀樺
連絡人電話:(03)4224631
傳真號碼:(03)42236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5
開標日期:2021/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bg631212@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凡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執業登記證上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與本採購相關之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人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半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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