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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5574
公佈日期 : 2021/12/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採購案號 : G110027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店區公所流動廁所租賃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50638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110027
採購名稱:111年度新店區公所流動廁所租賃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經建課鄭智宇/秘書室陳俞臻
連絡人電話:(02)29112281分機2201/1113
傳真號碼:(02)291594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25
開標日期:2021/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2,000 元
Email:ai3107@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屬具合法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廠商,且需具有政府許可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第30點第1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如需辦理減價,將擇日通知廠商至本所辦理減價。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付於所持契約以備完成決標後續相關事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屬具合法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廠商,且需具有政府許可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第30點第1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如需辦理減價,將擇日通知廠商至本所辦理減價。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付於所持契約以備完成決標後續相關事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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