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245196
公佈日期 : 2021/12/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採購案號 : A100010
採購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行政大樓111年保全系統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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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1485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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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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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00010
採購名稱:新北市蘆洲區公所行政大樓111年保全系統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地址: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沈建志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2811484分機455
傳真號碼:(02)228160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05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18
開標日期:2021/11/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ad0006@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保全業」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
1.本案考量新冠疫情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1人。
2.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投標廠商,業經機關首長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預算金額新臺幣3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1年3月31日止。
4.案採公開評審、簡報,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企劃書8份,簡報日期訂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舉行。
[履約期限]
1.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疑義、異議〕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吳經翁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傳真號碼:02-22816024。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
1.本案考量新冠疫情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1人。
2.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投標廠商,業經機關首長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預算金額新臺幣3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1年3月31日止。
4.案採公開評審、簡報,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企劃書8份,簡報日期訂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舉行。
[履約期限]
1.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疑義、異議〕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吳經翁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傳真號碼:02-228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