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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4440
公佈日期 : 2021/12/1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採購案號 : 111GA03
採購名稱 : 七美航空站清潔維護勞務外包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9,66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GA03
採購名稱:七美航空站清潔維護勞務外包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機關地址: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永晉
連絡人電話:(06)9229138
傳真號碼:(06)92291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14
開標日期:2021/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8,000 元
Email:fr69170@mail.mkport.gov.tw
廠商資格 :
1.自然人、合法登記或設立廠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若為自然人則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若為自然人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如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時間比照順延(開標與截標時間間隔維持不變);如係開標時間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另為通知。 3.本案所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依契約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辦理。 4.招標文件-七美航空站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非屬投標之必要文件,惟至遲應於簽約前提交機關(建議附於投標文件內)。 5.投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或現場購買,不受理郵購。 6.廠商所投之投標標價清單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不一致者,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標價為準。 7.投標廠商若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所定之情形者,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附於投標文件內,避免觸法,同法第18條第3項:「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8.上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政府採購之文件,未檢附者不影響其投標廠商資格。 9.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如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時間比照順延(開標與截標時間間隔維持不變);如係開標時間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另為通知。 3.本案所需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依契約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辦理。 4.招標文件-七美航空站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非屬投標之必要文件,惟至遲應於簽約前提交機關(建議附於投標文件內)。 5.投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或現場購買,不受理郵購。 6.廠商所投之投標標價清單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不一致者,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標價為準。 7.投標廠商若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所定之情形者,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附於投標文件內,避免觸法,同法第18條第3項:「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8.上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政府採購之文件,未檢附者不影響其投標廠商資格。 9.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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