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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3139
公佈日期 : 2021/12/17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01130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新埔鎮偏遠地區免費交通專車」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6126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130
採購名稱:「111年度新埔鎮偏遠地區免費交通專車」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地址: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百樹
連絡人電話:(03)5881311分機158
傳真號碼:(03)58924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29
截止收件日期:2021/12/07
開標日期:2021/12/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10013243@hchg.gov.tw
廠商資格 :
1.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車運輸業」(請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2.需提供車齡12年(含)以下,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之可乘載30人座(含)以上及可供立位之營業大客車,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3.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4.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無效標)。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俟開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當日接續召開評審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俟開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當日接續召開評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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