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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243047
公佈日期 : 2021/12/17
採購單位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採購案號 : 110102541
採購名稱 : 行政院主計總處「廣博大樓檔案庫房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6880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02541
採購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廣博大樓檔案庫房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智銳
連絡人電話:(02)33567541
傳真號碼:(02)335675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1/11
開標日期:2021/11/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59,178 元
Email:AF6429@dgbas.gov.tw
廠商資格 :
(一)資格文件:下列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1.建築師事務所:應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附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土木或結構或冷凍空調工程(執照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且於有效期限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公共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土木或結構或冷凍空調工程(執照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且於有效期限內)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改用其他證明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 1.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2.營業稅證明: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一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再予書面密封: (一)本須知補充規定第一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本案企劃書1式8份(須檢附企劃書電子檔光碟片1份),書面資料及光碟片請於封面註明標案案號、標案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廣博大樓庫房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投標廠商名稱、提出時間暨「企劃書」字樣。評審當日不接受書面簡報資料。 (三)標單。(價格納入評審,如未附標單,企劃書報價視同標價) 三、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用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自行下載、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五、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並可洽詢承辦人徐新嵐小姐,電話:(02)23803788,建議前往本案現場勘查,就標的物估價勘查估算,以完全了解本案情形,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如需現場勘查請與徐新嵐小姐聯繫,電話:(02)2380378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一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再予書面密封: (一)本須知補充規定第一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本案企劃書1式8份(須檢附企劃書電子檔光碟片1份),書面資料及光碟片請於封面註明標案案號、標案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廣博大樓庫房改善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投標廠商名稱、提出時間暨「企劃書」字樣。評審當日不接受書面簡報資料。 (三)標單。(價格納入評審,如未附標單,企劃書報價視同標價) 三、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用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自行下載、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五、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並可洽詢承辦人徐新嵐小姐,電話:(02)23803788,建議前往本案現場勘查,就標的物估價勘查估算,以完全了解本案情形,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如需現場勘查請與徐新嵐小姐聯繫,電話:(02)2380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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