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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6699
公佈日期 : 2021/10/15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0133
採購名稱 : 國立臺灣美術館新設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8567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1,70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33
採購名稱:國立臺灣美術館新設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駱先生
連絡人電話:(04)23723552分機207
傳真號碼:(04)237211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9
開標日期:2021/09/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4,716 元
Email:luke@art.ntmofa.gov.tw
廠商資格 :
建築師事務所,應附文件如下: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0天內提送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含圖說)送甲方審查;甲方得依實際作業情形,不定期請乙方提出簡報或說明實際進度;另乙方應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派員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說明及依審查意見辦理相關修正作業。 2.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含圖說)經甲方審定次日起,乙方應於5日內製作定稿版(數量依甲方規定)送交甲方點收。 3.乙方應於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經甲方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通過後次日起14天內提出細部設計圖說(含規範)及工程預算書等送甲方審查;另乙方應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派員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說明及依審查意見辦理相關修正作業。 4.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提送發包圖說及標單(含電子檔),並協助後續之工程發包作業。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0天內提送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含圖說)送甲方審查;甲方得依實際作業情形,不定期請乙方提出簡報或說明實際進度;另乙方應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派員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說明及依審查意見辦理相關修正作業。 2.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含圖說)經甲方審定次日起,乙方應於5日內製作定稿版(數量依甲方規定)送交甲方點收。 3.乙方應於規劃及基本設計報告經甲方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通過後次日起14天內提出細部設計圖說(含規範)及工程預算書等送甲方審查;另乙方應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派員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說明及依審查意見辦理相關修正作業。 4.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提送發包圖說及標單(含電子檔),並協助後續之工程發包作業。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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