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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6484
公佈日期 : 2021/10/15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014574
採購名稱 : 110年芬園鄉農村生態休閒及農產品行銷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4338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014574
採購名稱:110年芬園鄉農村生態休閒及農產品行銷活動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地址: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政達
連絡人電話:(049)2522556分機247
傳真號碼:(049)25243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0/07
截止收件日期:2021/10/13
開標日期:2021/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0,000 元
Email:f42@ems.fenyuan.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與本標的相關之業者(二)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書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2、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3、電子領標憑據,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4、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5、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6、廠商應於截標期限前提出企劃書一式10份。7、投標廠商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如因此而損害他人之權益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8、辦理活動日期如遇有天然災害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招標機關得要求另行擇期辦理。9、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執行本契約時,請得標廠商遵循疫情警戒相關規定並請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相關指引,進行相關管理措施及增加必要之防護(如現場備妥溫度計、酒精、酒精擦手巾或隔板等消毒用品、維持社交距離、進行人流控制等措施)。10、本採購案暫訂於110年10月14日13時30分辦理評審小組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書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2、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3、電子領標憑據,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4、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5、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6、廠商應於截標期限前提出企劃書一式10份。7、投標廠商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如因此而損害他人之權益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8、辦理活動日期如遇有天然災害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招標機關得要求另行擇期辦理。9、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執行本契約時,請得標廠商遵循疫情警戒相關規定並請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相關指引,進行相關管理措施及增加必要之防護(如現場備妥溫度計、酒精、酒精擦手巾或隔板等消毒用品、維持社交距離、進行人流控制等措施)。10、本採購案暫訂於110年10月14日13時30分辦理評審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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