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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6114
公佈日期 : 2021/10/1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102058
採購名稱 : 大同之家B棟建築物結構補強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56445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2058
採購名稱:大同之家B棟建築物結構補強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健煒/裴芳萱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646/2324
傳真號碼:(02)272065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9
開標日期:2021/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3,000 元
Email:aa11504@mail.taipei.com.tw
廠商資格 :
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結構工程、土木工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結構工程、土木工程),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招標文件窗口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聯合服務櫃檯及開標地點為本局1樓東北區門口,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本次新增說明】 本案規劃設計內容以不變更使用執照為原則,惟因機關需求致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時,相關費用由機關另籌其他經費為之。 一、請先行詳閱本案契約及各項招標文件。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府市政大樓採取門禁措施,請各投標廠商,確認投標截止期間,並預留投標時間,以免影響廠商權益。 三、本案履約期限(詳見本案契約第7條):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起60天內完成建物耐震詳細評估工作,並出具成果報告書送交機關審查;並於耐震詳細評估報告審查通過次日起75天內完成全部設計工作。 四、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五、本案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5%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0年9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少於原等標期四分之一。 七、履約地點: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大同之家(臺北市北投區東昇路12巷2號~12號(B棟)。 八、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2324社會救助科 裴芳萱小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招標文件窗口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聯合服務櫃檯及開標地點為本局1樓東北區門口,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本次新增說明】 本案規劃設計內容以不變更使用執照為原則,惟因機關需求致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時,相關費用由機關另籌其他經費為之。 一、請先行詳閱本案契約及各項招標文件。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府市政大樓採取門禁措施,請各投標廠商,確認投標截止期間,並預留投標時間,以免影響廠商權益。 三、本案履約期限(詳見本案契約第7條):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起60天內完成建物耐震詳細評估工作,並出具成果報告書送交機關審查;並於耐震詳細評估報告審查通過次日起75天內完成全部設計工作。 四、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五、本案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5%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0年9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少於原等標期四分之一。 七、履約地點: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大同之家(臺北市北投區東昇路12巷2號~12號(B棟)。 八、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2324社會救助科 裴芳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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