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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5299
公佈日期 : 2021/10/1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008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候車亭及集中式站牌等相關候車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5091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4,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81
採購名稱:「110年度候車亭及集中式站牌等相關候車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官宗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分機718
傳真號碼:(07)22998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17
開標日期:2021/08/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5,500 元
Email:j860728@k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4)切結書1、2。 2.專業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如下: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報價單(廠商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服務企劃書乙式。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次採購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費用新台幣185,500元,另保留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費用新台幣344,500元及發包工程額外爭取經費新台幣200,000元。 *本案所需經費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俟交通部核撥經費到位及高雄市議會審議墊付案通過後再行付款。因本採購預算來源尚未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應先辦理保留決標。倘交通部公路總局不核定本採購計畫,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辦理相關事宜。倘交通部公路總局不足額補助,機關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另後續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次採購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費用新台幣185,500元,另保留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費用新台幣344,500元及發包工程額外爭取經費新台幣200,000元。 *本案所需經費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俟交通部核撥經費到位及高雄市議會審議墊付案通過後再行付款。因本採購預算來源尚未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應先辦理保留決標。倘交通部公路總局不核定本採購計畫,機關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辦理相關事宜。倘交通部公路總局不足額補助,機關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另後續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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