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195075
公佈日期 : 2021/10/13
採購單位 : 國家安全局
採購案號 : 110M13020327
採購名稱 : 除濕機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78383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M13020327
採購名稱:除濕機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家電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家安全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規格履約驗結洽55273謝先生/招標程序洽55290陳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8817088分機55290
傳真號碼:(02)28819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0/05
截止收件日期:2021/10/12
開標日期:2021/10/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6,000 元
Email:np@ns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時應檢附,未檢附為不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限填5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細項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列印登記資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資料聯。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細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疫情警戒,請民眾落實配合「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273謝先生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8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委託書得於開標時出示),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履約期限(契約第7條):自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
4。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5。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細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疫情警戒,請民眾落實配合「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273謝先生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8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委託書得於開標時出示),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履約期限(契約第7條):自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
4。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5。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