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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4970
公佈日期 : 2021/10/13
採購單位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0-A034-167
採購名稱 : 青埔分行監視系統設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65354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A034-167
採購名稱:青埔分行監視系統設備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東宇
連絡人電話:(02)23483135
傳真號碼:(02)238315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8
開標日期:2021/09/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18,900 元
Email:102595@landbank.com.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製造、供應或承做與履約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監視系統安裝建置,非維護案)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合約文件證明(「使用單位上線運作證明」或「契約影本及驗收證明」文件)。 5.廠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在臺灣北部地區應設有維護工程部門或服務所,並以書面述明工程部門或服務所名稱、地址、電話、人員配置名單等,且檢附曾承攬維護保養證明,或書面承諾於得標後1個月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之證明文件。 6.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廠商所供應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允許以大陸地區標的供應,惟規格及特別條款、參、設備規格品項七液晶螢幕允許。 1.受理廠商釋疑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 地址: 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郵遞方式領標:需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100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收,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9.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所供應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允許以大陸地區標的供應,惟規格及特別條款、參、設備規格品項七液晶螢幕允許。 1.受理廠商釋疑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 地址: 臺北市郵政1541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3714572 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必要時得公告之,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疑義者,本行不予受理。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郵遞方式領標:需附投標書表費2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及貼足限掛郵資100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100臺北市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設備科收,郵遞領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行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9.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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