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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4482
公佈日期 : 2021/10/1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採購案號 : 1100915-A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197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915-A
採購名稱:110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祐承
連絡人電話:(02)28213918
傳真號碼:(02)2822593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30
開標日期:2021/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51,000 元
Email:L00673@spfh.gov.tw
廠商資格 :
(一)消防安全設備廠商(主管機關許可營利事業登記、消防設備師(士)或技師及品管人員並屬廠商員工(提供最近1年以上勞健保或其他佐證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具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二)廠商納稅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 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之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程:本案消防安全設備改善項目施作部分應完成期限: 第一階段:採購標的改善完成期限:自決標日翌日起50日曆天完成。 第二階段:施工廠商完成施工後,應立即向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申請消防改善檢修複查或改善複查,並通過取得消防安全檢查紀錄表(通知單)等相關文件。 二、需求說明: (一)110年度各大樓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修護或更新,維修後需能恢復正常運作;檢修更新改善項目詳如標價清單。 (二)自各營區履約標的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三)有關標價清單項目,履約廠商若未能協助機關通過主管機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複查或改善複查,如產生罰款由履約廠商承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程:本案消防安全設備改善項目施作部分應完成期限: 第一階段:採購標的改善完成期限:自決標日翌日起50日曆天完成。 第二階段:施工廠商完成施工後,應立即向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申請消防改善檢修複查或改善複查,並通過取得消防安全檢查紀錄表(通知單)等相關文件。 二、需求說明: (一)110年度各大樓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修護或更新,維修後需能恢復正常運作;檢修更新改善項目詳如標價清單。 (二)自各營區履約標的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三)有關標價清單項目,履約廠商若未能協助機關通過主管機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複查或改善複查,如產生罰款由履約廠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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