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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4311
公佈日期 : 2021/10/12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採購案號 : ptw1100929
採購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地區汰換鍋爐加熱設備安裝聯合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034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tw1100929
採購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屏東地區汰換鍋爐加熱設備安裝聯合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機關地址: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羅瑞達
連絡人電話:(08)7785438分機204
傳真號碼:(08)77829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0/01
截止收件日期:2021/10/06
開標日期:2021/10/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95,800 元
Email:p32117@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有關鍋爐、安裝及維護保養項目或機械安裝業或機械製造業)。(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 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
接續廠商資格: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廠工廠登記證。 (五)鍋爐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 (六)行政院勞委會核發之鍋爐操作人員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1人(含)以上。(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七)安全閥測試操作人員證照。(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八)氣體燃料導管丙級技術士證照。(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接續廠商資格: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廠工廠登記證。 (五)鍋爐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 (六)行政院勞委會核發之鍋爐操作人員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1人(含)以上。(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七)安全閥測試操作人員證照。(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八)氣體燃料導管丙級技術士證照。(附勞保資料以資證明為廠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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