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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3928
公佈日期 : 2021/10/1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00621C0097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2056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621C0097
採購名稱: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電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柏菁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140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3
開標日期:2021/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371,185 元
Email:poching@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601010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下水道系統或公、民營污(廢)水處理設施興建、改善、修建或新增工程實績,並符合單件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00,000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50,000,000元。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25,000,000 元。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承辦人員:邱至意;電話:02-25973183#612)。 ※本採購為兩項工程合併發包分開訂約,分別為「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本市抽揚水站維護及設備更新工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3,931,589元整、「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設備更新工程(第4期)」,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8,439,596元整。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月21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承辦人員:邱至意;電話:02-25973183#612)。 ※本採購為兩項工程合併發包分開訂約,分別為「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本市抽揚水站維護及設備更新工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3,931,589元整、「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設備更新工程(第4期)」,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8,439,596元整。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月21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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