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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3289
公佈日期 : 2021/10/08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SV-110114
採購名稱 : 澎湖縣縣定古蹟媽宮城隍廟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V-110114
採購名稱:澎湖縣縣定古蹟媽宮城隍廟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高信本
連絡人電話:(06)9261141分機142
傳真號碼:(06)92757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7
開標日期:2021/09/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29,230 元
Email:fs05360@phhcc.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執行主持人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二)證明文件: 1.開業登記證(影印本)。 2.公會本年度會員證(影印本)。 3.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之相關勞務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正本)。 6.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7.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 2.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規定,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文化資產科,電話:(06)926-1141#14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電子領標。 2.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規定,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文化資產科,電話:(06)926-11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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