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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2206
公佈日期 : 2021/10/06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採購案號 : NLSC-110-79
採購名稱 : 110年及111年公務車輛租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2739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3,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LSC-110-79
採購名稱:110年及111年公務車輛租賃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華尉或李菊芳
連絡人電話:(04)22522966分機260或715
傳真號碼:(04)225918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28
截止收件日期:2021/10/04
開標日期:2021/10/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17009@mail.nlsc.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資格如下: (一)核准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 (二)所投標車輛均檢具環保標章或可證明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者,方視為環保產品廠商,且適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壹、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影本):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 (四)投標時須檢附下述文件供書面審查。 1.所投標車輛型錄(正本或影本)。 2.環保產品廠商所投標車輛均須檢具環保標章或可證明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本採購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產品或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廠商可依車輛型號或相關關鍵字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綠色生活資訊網的環保產品專區https://greenliving.epa.gov.tw/newPublic/Product/ProductQuery,查詢下載及列印相關證明資料(本採購適用環保標章屬第1類產品),如無法確認車輛種類,可查詢交通部核發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內有車輛種類(車別)及車身式樣等資訊可參考。 貳、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產品或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參、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肆、 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伍、更正內容 1.更正本案採購租賃規範「?五、其他規定-3.車輛保養維修、稅金及保險-(3)車輛保險 2.更正本案附件2:車輛查驗表五_車輛保險單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影本):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 (四)投標時須檢附下述文件供書面審查。 1.所投標車輛型錄(正本或影本)。 2.環保產品廠商所投標車輛均須檢具環保標章或可證明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本採購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產品或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廠商可依車輛型號或相關關鍵字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綠色生活資訊網的環保產品專區https://greenliving.epa.gov.tw/newPublic/Product/ProductQuery,查詢下載及列印相關證明資料(本採購適用環保標章屬第1類產品),如無法確認車輛種類,可查詢交通部核發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內有車輛種類(車別)及車身式樣等資訊可參考。 貳、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產品或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參、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肆、 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伍、更正內容 1.更正本案採購租賃規範「?五、其他規定-3.車輛保養維修、稅金及保險-(3)車輛保險 2.更正本案附件2:車輛查驗表五_車輛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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