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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2035
公佈日期 : 2021/10/06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採購案號 : PW-1100914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望安鄉公所委託馬公至望安至南方四島航線交通船代航航線營運-第2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9599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65,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W-1100914
採購名稱:110年度望安鄉公所委託馬公至望安至南方四島航線交通船代航航線營運-第2期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嘉華
連絡人電話:(06)9991311分機85
傳真號碼:(06)999185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10/04
開標日期:2021/10/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mf01080@wth.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 2.遊艇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客船證書影印本(需60人以上)(船隻為投標公司所有) 4.小船執照證明影印本 5.主管機關核准航駛100噸級以下船舶 6.附加一艘載客人數60人以上之船隻支援代航證明(若船隻非為投標公司所有,需檢附相關切結書或契約書) 7.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證明紀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8.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9.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0.船隻冷氣空調設備之照片(含支援船隻)(詳如補充說明第五條規定) 11.切結書1 12.切結書2 1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或現場領標 14.標單(正本)
附加說明 :
一、預估需求航次數為66趟次,以實際航次數量給付,履約費用上限200萬元整。 二、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開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預估需求航次數為66趟次,以實際航次數量給付,履約費用上限200萬元整。 二、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書者,為營業稅繳稅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開始決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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