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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91602
公佈日期 : 2021/10/06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4-11008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政府進口米採購銷售同時招標案10,300公噸等量糙米(產地:美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867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11,8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4-110086
採購名稱:110年度政府進口米採購銷售同時招標案10,300公噸等量糙米(產地:美國)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一科
連絡人電話:(02)23497661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8
開標日期:2021/09/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由1家進口廠商與不超過4家承購廠商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者或採共同投標之進口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規定: (1)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 (2)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3)非「臺灣銀行採購部代辦採購投標須知」第2.2.條規定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案之廠商)。 (4)具有糧商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5)領有進出口登記證者。 2.採共同投標之承購廠商應符合上述(1)至(4)項之資格規定。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數量及來源地區】:10,300公噸等量糙米/原產地:美國。 4.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招標。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4月30日(含)前,立約商應依限完成進口及通關手續,並將稻米全數運抵立約商國內指定交(提)貨倉庫。 6.【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本案為GF4-110086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4-110086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4-110086-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0年8月3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4-110086-1繳納押標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數量及來源地區】:10,300公噸等量糙米/原產地:美國。 4.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招標。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4月30日(含)前,立約商應依限完成進口及通關手續,並將稻米全數運抵立約商國內指定交(提)貨倉庫。 6.【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本案為GF4-110086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4-110086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4-110086-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0年8月3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4-110086-1繳納押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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