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191326
公佈日期 : 2021/10/05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0-54
採購名稱 : 新埔鎮照門里17鄰擋土牆及新北里9鄰道路改善等兩件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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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6212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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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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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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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54
採購名稱:新埔鎮照門里17鄰擋土牆及新北里9鄰道路改善等兩件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地址: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顏妙娟
連絡人電話:(03)5881311分機267
傳真號碼:(03)58883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8
開標日期:2021/09/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2,600 元
Email:10012239@hch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標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
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
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
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
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查覆單顯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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