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190590
公佈日期 : 2021/10/04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4-11009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政府進口米-美國中粒或短粒糙米12,000公噸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9281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3,6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4-110096
採購名稱:110年度政府進口米-美國中粒或短粒糙米12,000公噸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開標一科
連絡人電話:(02)23497661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8
開標日期:2021/09/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本案為選擇性招標之後續邀標,公告邀請招標案號GF4-110046資格審查合格列入「110年度政府進口米一般採購中粒或短粒糙米供應廠商名單」且其樣品稻米亦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審查合格之廠商投標。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電話:(02)2349-7615。 2.【上網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據我國通報世界貿易組織(WTO)關稅減讓表前註規定,政府進口米配額採國家配額方式分配,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報明其所供應稻米之生產國家及供應廠商,並以美國(地區)生產者為限,否則不予接受。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招標。(註:政府採購法第40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5.【檢舉及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6.【其他】: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110年12月30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含)期間,立約商應依招標文件備註條款附件5「各批次交貨倉庫、數量及期限明細表」規定,於各批交貨期限內將指定數量稻米運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指定之交貨倉庫。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電話:(02)2349-7615。 2.【上網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據我國通報世界貿易組織(WTO)關稅減讓表前註規定,政府進口米配額採國家配額方式分配,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報明其所供應稻米之生產國家及供應廠商,並以美國(地區)生產者為限,否則不予接受。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招標。(註:政府採購法第40條機關之採購,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 5.【檢舉及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6.【其他】: 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110年12月30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含)期間,立約商應依招標文件備註條款附件5「各批次交貨倉庫、數量及期限明細表」規定,於各批交貨期限內將指定數量稻米運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指定之交貨倉庫。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