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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9999
公佈日期 : 2021/10/01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0526B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新北市山坡地範圍境界線檢討變更(通盤檢討)第一期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528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526B
採購名稱:110年度新北市山坡地範圍境界線檢討變更(通盤檢討)第一期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鄭先生/農業局葉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58/2962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5/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26
開標日期:2021/05/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AN321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3. 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等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且 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新北市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通盤檢討)第1期計畫於決標次日起計180個日曆天(包含國定、例假日)內依「新北市政府山坡地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報告內容、撰寫方式及印製格式提送機關,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葉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296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新北市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通盤檢討)第1期計畫於決標次日起計180個日曆天(包含國定、例假日)內依「新北市政府山坡地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報告內容、撰寫方式及印製格式提送機關,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葉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296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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