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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9294
公佈日期 : 2021/09/30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採購案號 : 110-B-004-02-002-069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蘭陽溪水系水門維修改善及遠端監控系統建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6996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004-02-002-069
採購名稱:110年度蘭陽溪水系水門維修改善及遠端監控系統建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徐宏瑋
連絡人電話:(03)9324031分機276
傳真號碼:(03)93301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30
開標日期:2021/08/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525,418 元
Email:i600090@wra01.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二、廠商應繳驗納稅證明時,其收據聯除應經公庫款蓋章外,尚須併同申報聯,經該管稽徵機關核章,始可作為納稅憑證。 三、廠商須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且有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80)、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10)、光學儀器製造業(CE0103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通信工程業(E701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4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其中之一者,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四、廠商須附機械工程及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證明文件影印本。 五、未付上述各項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異議。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宜蘭分行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公告刊登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工程投標須知。 7.110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1人。 9.本案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不另行通知。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用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宜蘭分行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公告刊登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工程投標須知。 7.110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1人。 9.本案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不另行通知。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用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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