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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9132
公佈日期 : 2021/09/3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0LC0141B
採購名稱 : 柴聯車用散熱器(右)等2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2595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895,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LC0141B
採購名稱:柴聯車用散熱器(右)等2項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材料處許先生/曾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分機2654/2762
傳真號碼:(02)231217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14
開標日期:2021/09/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718,000 元
Email:0061505@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本購案係採2段標方式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依本案「散熱器規範」之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商資格: 1.投標商提供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與本散熱器類似標的之能力證明文件;如曾完成類似案件之驗收紀錄、保固完成證明、使用狀況良好證明…等等證明文件。 2.外文文件應檢附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附加說明 :
※投標時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 ※本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有關押標金與保證金之各項繳納規定業於108年11月修改,請投標廠商特予注意並詳見招標文件之財物採購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注意事項等文件說明。 ※本案屬維修備品採購 1.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及中國大陸。 2.交貨期限:本案分2批交貨,第1批自決標次日起120日內各交貨36PC,第2批依本局通知次日起60日內各交貨36PC(自決標次日起3年內通知)。 3.交貨地點:北區供應廠花蓮材料庫:花蓮市國興一街143號 TEL:(038)324242 4.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 5.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除立約商報價單之單價及總價外,均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6.本購案係採2段標方式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依本案「散熱器規範」之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7.規範或備註條款未完整詳訂中間檢查時間是否計入交期之履約規定,依中間檢查附記條款辦理。 8.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9.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0.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4.4.5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時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 ※本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有關押標金與保證金之各項繳納規定業於108年11月修改,請投標廠商特予注意並詳見招標文件之財物採購廠商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注意事項等文件說明。 ※本案屬維修備品採購 1.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韓國及中國大陸。 2.交貨期限:本案分2批交貨,第1批自決標次日起120日內各交貨36PC,第2批依本局通知次日起60日內各交貨36PC(自決標次日起3年內通知)。 3.交貨地點:北區供應廠花蓮材料庫:花蓮市國興一街143號 TEL:(038)324242 4.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 5.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除立約商報價單之單價及總價外,均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6.本購案係採2段標方式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依本案「散熱器規範」之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7.規範或備註條款未完整詳訂中間檢查時間是否計入交期之履約規定,依中間檢查附記條款辦理。 8.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9.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0.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4.4.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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