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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9029
公佈日期 : 2021/09/30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B010
採購名稱 : 110年大埤鄉舊庄公墓納骨塔2樓增設櫃位及週邊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05321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010
採購名稱:110年大埤鄉舊庄公墓納骨塔2樓增設櫃位及週邊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機關地址: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蘇乘昶
連絡人電話:(05)5914490
傳真號碼:(05)59111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2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3
開標日期:2021/09/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8,050 元
Email:janet20184@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國內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建築師或技師開業證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印本。 2.納稅證明文件。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民政課 蘇乘昶,聯絡電話:05-591449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民政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建設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由本所進行評審作業。 (4)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投標,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5,500,000元整。另本工程預估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3,850,000 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 408,050 元整(本工程相關服務費用包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消防設備審查許可及其他相關審查、執照、變更設計及製作納骨堂櫃位啟用書等相關費用已包含於設計服務費內,不另給付),且採總價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作為議價依據。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917471或將資訊傳真至05-591747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民政課 蘇乘昶,聯絡電話:05-591449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民政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建設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由本所進行評審作業。 (4)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投標,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5,500,000元整。另本工程預估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3,850,000 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 408,050 元整(本工程相關服務費用包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消防設備審查許可及其他相關審查、執照、變更設計及製作納骨堂櫃位啟用書等相關費用已包含於設計服務費內,不另給付),且採總價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作為議價依據。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917471或將資訊傳真至05-591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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