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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8899
公佈日期 : 2021/09/3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031
採購名稱 : 2021「健康快樂~幸福久久」重陽敬老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1450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31
採購名稱:2021「健康快樂~幸福久久」重陽敬老活動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機關地址: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麗萍
連絡人電話:(04)8884166分機131
傳真號碼:(04)88708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3
開標日期:2021/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90,000 元
Email:peto61@ms1.peitou.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公私立學校。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本所自109年12月1日起,調整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午休時間為12時至13時,請廠商留意。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審時間.地點]:時間為110年9月23日下午2時;地點為本所2樓會議室。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本所自109年12月1日起,調整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午休時間為12時至13時,請廠商留意。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評審時間.地點]:時間為110年9月23日下午2時;地點為本所2樓會議室。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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