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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8877
公佈日期 : 2021/09/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0EX0077
採購名稱 : 「現代驅魔師」國際運輸暨保險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1562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EX0077
採購名稱:「現代驅魔師」國際運輸暨保險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高如萱/郭孝萱
連絡人電話:(02)25957656分機207/503
傳真號碼:(02)25850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7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11
開標日期:2021/09/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9,088 元
Email:michelle771111@tfam.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G601011航空貨運承攬業,JB01010展覽服務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G101061汽車貨運業)、2.納稅證明。(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本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4.評審方式: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於資格審查後當日當場通知評審作業時間,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天 [委託項目]: 1.出借展品所在地到本館之來回藝術品運輸與保險。2.包裝製箱,國外往返機場間陸運,國外進出口報關,國外6個月內復運出口申報,來回空運費,臺北關(TPE)進出口報關(含館驗作業事項),機場至本館之來回程陸運等,以及承運作品牆對牆藝術品綜合保險。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1月20日前完成來程運輸項目,110年12月10日前完成繳交第一階段查驗文件。 2.第二階段:111年3月7日至111年4月10日完成回程運輸項目,111年4月30日前完成繳交第二階段查驗文件。 詳細履約事項及日期詳契約及補充說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0年09月08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0年09月09日前(截標日1/4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廠商(自然人除外)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本館地下2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開標作業: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4.評審方式: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於資格審查後當日當場通知評審作業時間,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天 [委託項目]: 1.出借展品所在地到本館之來回藝術品運輸與保險。2.包裝製箱,國外往返機場間陸運,國外進出口報關,國外6個月內復運出口申報,來回空運費,臺北關(TPE)進出口報關(含館驗作業事項),機場至本館之來回程陸運等,以及承運作品牆對牆藝術品綜合保險。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1月20日前完成來程運輸項目,110年12月10日前完成繳交第一階段查驗文件。 2.第二階段:111年3月7日至111年4月10日完成回程運輸項目,111年4月30日前完成繳交第二階段查驗文件。 詳細履約事項及日期詳契約及補充說明。 [附加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0年09月08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0年09月09日前(截標日1/4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廠商(自然人除外)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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