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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8078
公佈日期 : 2021/09/29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採購案號 : C1100705
採購名稱 : 高雄污水區第五期(獅龍溪以南)污水工程第一標(Ⅲ)-澄觀路及京富路區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2308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9,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00705
採購名稱:高雄污水區第五期(獅龍溪以南)污水工程第一標(Ⅲ)-澄觀路及京富路區域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污水二科-方仁宏
連絡人電話:(07)7995678分機2561
傳真號碼:(07)74728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26
開標日期:2021/08/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3,500,000 元
Email:ws123589@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其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均為資本額之10倍)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擇一具備 )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屬營造業者 (1).營造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續附加說明欄位~~
附加說明 :
2、屬自來水管承裝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3、屬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承攬廠商如屬營造業,應將本工程之「用戶排水設備(用戶接管)」之承裝交由合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業,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為之。如承攬廠商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承裝或自來水管承裝業之資格,亦得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不論自行或分包予具履約能力之廠商承裝用戶排水設備,應於該工程項目施工前檢送下列相關證明文件,經甲方審查合格後,使得進場施工。 1、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者: (1).具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下水道用戶排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具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B.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人投保資料表。 2、分包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者,檢附: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3、分包予自來水管承裝商者,檢附: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6).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高雄市仁武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電子領標:新台幣 50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2、屬自來水管承裝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3、屬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承攬廠商如屬營造業,應將本工程之「用戶排水設備(用戶接管)」之承裝交由合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業,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為之。如承攬廠商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承裝或自來水管承裝業之資格,亦得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不論自行或分包予具履約能力之廠商承裝用戶排水設備,應於該工程項目施工前檢送下列相關證明文件,經甲方審查合格後,使得進場施工。 1、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者: (1).具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下水道用戶排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具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B.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人投保資料表。 2、分包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者,檢附: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3、分包予自來水管承裝商者,檢附: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6).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高雄市仁武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電子領標:新台幣 50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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