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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7895
公佈日期 : 2021/09/29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100104
採購名稱 : 110年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採購案(第二次)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7851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104
採購名稱:110年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採購案(第二次)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謝凱賀
連絡人電話:(06)2132566分機700
傳真號碼:(06)21369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8
開標日期:2021/09/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380,188 元
Email:kerrcorn08@gmail.com
廠商資格 :
詳如下方附加說明欄位二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詳如本案招標文件1工程採購契約第七條相關規定) 1.工程之施工,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各階段工程之期限如下: (1)新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工程: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2)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3)廠商以非上課時間施工為原則,若需於上課時間進入校園施工,需事先取得學校同意。廠商與學校對於進場施作日期有疑義或爭議者,機關或學校之上級機關應予協調。 二、廠商資格摘要(詳如本案招標文件2投標須知第五十二點相關規定)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低壓供電電力、電燈用戶之電氣設備工程)。 2.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3.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經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詳如本案招標文件1工程採購契約第七條相關規定) 1.工程之施工,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各階段工程之期限如下: (1)新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工程: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2)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3)廠商以非上課時間施工為原則,若需於上課時間進入校園施工,需事先取得學校同意。廠商與學校對於進場施作日期有疑義或爭議者,機關或學校之上級機關應予協調。 二、廠商資格摘要(詳如本案招標文件2投標須知第五十二點相關規定)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低壓供電電力、電燈用戶之電氣設備工程)。 2.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3.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經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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