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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7779
公佈日期 : 2021/09/29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R-10-0201-44
採購名稱 : 平鎮廠轄區傳訊站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4711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R-10-0201-44
採購名稱:平鎮廠轄區傳訊站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水廠路15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琮荏
連絡人電話:(03)4643131分機790
傳真號碼:(03)46436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9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3
開標日期:2021/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28,000 元
Email:jasmine640621@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050)。
附加說明 :
一.數量摘要:改善傳訊站監控設備5站。 二.附註說明: 1.工程設計聯絡人:平鎮給水廠03-4697901#310徐宏達先生。 2.本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3.[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廠商投標時請將領標作業「檢驗電子憑證」功能列印之書面明細證明文件置於證件封內供本公司檢驗。 7.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三.[其他]: 1.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2.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3.檢舉受理單位: (1).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2).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5.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開啟合格廠商之價格標封,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未依公告開標時間派員參加開標,不另通知,視同放棄權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數量摘要:改善傳訊站監控設備5站。 二.附註說明: 1.工程設計聯絡人:平鎮給水廠03-4697901#310徐宏達先生。 2.本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3.[契約價金給付方式]: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廠商投標時請將領標作業「檢驗電子憑證」功能列印之書面明細證明文件置於證件封內供本公司檢驗。 7.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三.[其他]: 1.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押標金或保證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或招標文件規定期限前匯入本處之合作金庫銀行中壢分行0160717025676帳號。 2.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招標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4643131轉790;傳真:03-4643678。 3.檢舉受理單位: (1).本處政風室廉政電話:03-4643281廉政信箱:中壢郵政:269號信箱。 (2).本處廉政傳真:03-4644498,廉政E-mail:Z2ia@mail.water.gov.tw。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5.本採購案依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開啟合格廠商之價格標封,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未依公告開標時間派員參加開標,不另通知,視同放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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