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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7148
公佈日期 : 2021/09/28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D06103012
採購名稱 : POS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含安裝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5605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5,48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06103012
採購名稱:POS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含安裝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詹玉圓
連絡人電話:(02)87258340
傳真號碼:(02)87899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1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18
開標日期:2021/08/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0 元
Email:208663@cpc.com.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廠商必須為「POS 銷售點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 (以下簡稱"本案設備"或"EDC")之「生產 者或供應商(含其在台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其授權代 理商)」,代理商或其授權代理商並應具備原廠銷 售授權書,代理銷售該項設備及零配件,投標時須 附證明文件供審。 (2.)廠商投標時若無法提供前述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 商應提供書面承諾書(如規範【附件一-1】),承諾 於決標次日起 7 個日曆天內將前述原廠銷售授權書送達本公司。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需在北、中、南、東部地區設有維護工程部門或服務處所,並以書面述明工程部門或服務處所名 稱、地址、電話、人員配置名單、專長等資料或書 面承諾(如規範【附件一-2】)承諾書需於決標次日 起 30 個日曆天內完成建立上述維修服務處所及提 供相關證明文件。 下接附加說明欄位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 尚未依第 102條第 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 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 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 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 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 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應繳交之證明文 件: 廠商投標時請填妥「規範切結書【附件二-2】」。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 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填妥「規範 切結書【附件二-3】」。 履約地點:油品行銷事業部及加油站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 80 個日曆天內,應提供 3 台「POS 銷售點服務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至本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資訊室之實驗室及完成相關開發測試,其餘詳規範六、履約 期限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4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本案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2,傳真:(02)8789-9007;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請多加利用政府機關與企業電子公文網:「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整合服務計畫」,詳洽網址:http://www.g2b.net.tw,或電洽412-1166(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客服中心)、02-23442835(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 尚未依第 102條第 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 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 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 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 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 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應繳交之證明文 件: 廠商投標時請填妥「規範切結書【附件二-2】」。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 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填妥「規範 切結書【附件二-3】」。 履約地點:油品行銷事業部及加油站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 80 個日曆天內,應提供 3 台「POS 銷售點服務端末設備(可移動型刷卡機)」至本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資訊室之實驗室及完成相關開發測試,其餘詳規範六、履約 期限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4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本案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2,傳真:(02)8789-9007;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請多加利用政府機關與企業電子公文網:「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整合服務計畫」,詳洽網址:http://www.g2b.net.tw,或電洽412-1166(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客服中心)、02-23442835(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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