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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6487
公佈日期 : 2021/09/2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0A04856
採購名稱 : 雙連站及西門站店鋪改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2233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39,54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A04856
採購名稱:雙連站及西門站店鋪改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五場 蘇幸緯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757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23
開標日期:2021/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4,091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淡水信義線雙連站及板南線西門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包含「雙連站及西門站店鋪改建工程」案進行規劃設計、相關專業 技師簽證及主管機關送審作業、招標文件製作及協助工程驗收等工作。 2.履約期限及工作內容: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完成現場會勘調查,開工日次日起60日內依本契約約定完成設計報告書、建築裝修工程、建築結構及設備(機電、消防等)細部設計等圖文資料,提送機關審核,機關審查後若有意見,廠商須於機關通知期限內修正再提送審核。 (2)細部設計相關資料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由廠商負責依相關法令規定偕同機關向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請辦理審查作業,審查期間廠商應依機關通知之修正內容及期限,立即配合完成修正作業。 (3)細部設計圖說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審核同意(或機關核定) 次日起30日內,由廠商負責依相關法令規定提送雙連站及西門站予消防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審查,本期限不含消防主管機關進行審核之期間。 (4)廠商應自細部設計圖說資料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審查同意(或機關核定)次日起30日內,依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完成並提送工程招標文件資料,包含各項設計書圖資料、工程規範、預算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數量及材料計算表、至少3家廠商報價單等(以機關辦理工程招標規定文件內容為準),併同電子檔案送予機關辦理工程標發包事宜。 (5)本案主要部分為:本標所有規劃設計工作,除契約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一、(三)、3、(1)規定外,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10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淡水信義線雙連站及板南線西門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包含「雙連站及西門站店鋪改建工程」案進行規劃設計、相關專業 技師簽證及主管機關送審作業、招標文件製作及協助工程驗收等工作。 2.履約期限及工作內容: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完成現場會勘調查,開工日次日起60日內依本契約約定完成設計報告書、建築裝修工程、建築結構及設備(機電、消防等)細部設計等圖文資料,提送機關審核,機關審查後若有意見,廠商須於機關通知期限內修正再提送審核。 (2)細部設計相關資料經機關審核同意後,由廠商負責依相關法令規定偕同機關向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申請辦理審查作業,審查期間廠商應依機關通知之修正內容及期限,立即配合完成修正作業。 (3)細部設計圖說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審核同意(或機關核定) 次日起30日內,由廠商負責依相關法令規定提送雙連站及西門站予消防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審查,本期限不含消防主管機關進行審核之期間。 (4)廠商應自細部設計圖說資料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審查同意(或機關核定)次日起30日內,依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完成並提送工程招標文件資料,包含各項設計書圖資料、工程規範、預算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數量及材料計算表、至少3家廠商報價單等(以機關辦理工程招標規定文件內容為準),併同電子檔案送予機關辦理工程標發包事宜。 (5)本案主要部分為:本標所有規劃設計工作,除契約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一、(三)、3、(1)規定外,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10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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