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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5235
公佈日期 : 2021/09/24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1035013P17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宣導品記事本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3727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35013P17
採購名稱:110年度宣導品記事本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美子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6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2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1
開標日期:2021/09/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8,000 元
Email:cindy@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C大類製造業或F大類批發零售及餐飲業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營業項目之一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1.補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及三領投標作業說明及政府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 2.刪附重複契約變更作業一覽表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范雅鈞小姐、電話:(02)87335828。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應於民國110年8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公開取得企劃書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序位法),擇符合需要廠商,依評審評比結果,依序議價決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新臺幣168,000元整)。企劃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之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經評定為最符合需要之廠商並簽報機關首長核定,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六、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企劃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審及第3階段:議價-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七、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1.補本案投標須知附錄一及三領投標作業說明及政府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 2.刪附重複契約變更作業一覽表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范雅鈞小姐、電話:(02)87335828。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應於民國110年8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公開取得企劃書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序位法),擇符合需要廠商,依評審評比結果,依序議價決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新臺幣168,000元整)。企劃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之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經評定為最符合需要之廠商並簽報機關首長核定,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六、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企劃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審及第3階段:議價-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七、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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