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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4748
公佈日期 : 2021/09/23
採購單位 : 考選部
採購案號 : 20210720
採購名稱 : 餐廳司廚勞務承攬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2612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66,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0210720
採購名稱:餐廳司廚勞務承攬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考選部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嘉軒
連絡人電話:(02)22369188分機3166
傳真號碼:(02)223634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10
開標日期:2021/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00,000 元
Email:000583@mail.moex.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如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等,或具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得至本部現勘,投標時應附具以下各文件,提供招標機關審查核對: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如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等等,或具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為配合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核發,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款規定,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為有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價清單。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得至本部現勘,投標時應附具以下各文件,提供招標機關審查核對: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如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等等,或具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為配合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核發,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款規定,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為有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價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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