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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4553
公佈日期 : 2021/09/23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採購案號 : TNHP1101010
採購名稱 : 110-111年度總院及新化分院保全(警衛勤務)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867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98,81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HP1101010
採購名稱:110-111年度總院及新化分院保全(警衛勤務)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黃至宇
連絡人電話:(06)2200055分機2515
傳真號碼:(06)2222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28
開標日期:2021/07/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619,680 元
Email:03187@tnhosp.mohw.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保全業):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機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
1.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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