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182922
公佈日期 : 2021/09/1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採購案號 : A1100435LG033
採購名稱 : 陸空通訊VHF寬頻天線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9580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55,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00435LG033
採購名稱:陸空通訊VHF寬頻天線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家旭
連絡人電話:(02)87702227
傳真號碼:(02)251671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9/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9/08
開標日期:2021/09/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0,000 元
Email:jslin@anws.gov.tw
廠商資格 :
1.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4.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案交貨方式:本購案屬開口契約之採購案,第1批次於決標之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招標規範附表),其餘批次廠商於接到本總臺訂貨通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最後1批訂貨通知日期不晚於111年12月31日。 2.通知廠商履約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執行履約至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5.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6.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7.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下午2點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227。 8.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9.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案交貨方式:本購案屬開口契約之採購案,第1批次於決標之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招標規範附表),其餘批次廠商於接到本總臺訂貨通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最後1批訂貨通知日期不晚於111年12月31日。 2.通知廠商履約期間為: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執行履約至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5.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6.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7.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下午2點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227。 8.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9.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