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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2704
公佈日期 : 2021/09/16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採購案號 : 11031D
採購名稱 : 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防火門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911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31D
採購名稱: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防火門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韋志
連絡人電話:(02)23126052
傳真號碼:(02)231103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1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17
開標日期:2021/08/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LWD13145416888@mail.coa.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立案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包括以下之一者: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20)、建材零售業(F211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耐火材料零售業(F220010)、耐火材料製造業(C901060)、耐火材料批發業(F120010)、保全業(I90101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IB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各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四、本案招標文件於110年8月10日更正為非壓縮檔案,招標文件內容無變動。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包括以下之一者:門窗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20)、建材零售業(F211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耐火材料零售業(F220010)、耐火材料製造業(C901060)、耐火材料批發業(F120010)、保全業(I90101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IB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各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四、本案招標文件於110年8月10日更正為非壓縮檔案,招標文件內容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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