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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82489
公佈日期 : 2021/09/1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Q10066P051
採購名稱 : 110年廚餘清運接續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7793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22,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Q10066P051
採購名稱:110年廚餘清運接續案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室
連絡人電話:(03)8221143分機874408
傳真號碼:(03)82250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8/1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8/23
開標日期:2021/08/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52,000 元
Email:Purchase0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具備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能力證明文件。 (4)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一般廢棄物處理廠或再利用機構之許可進場證明。 (5)清除廢棄物之證明車輛須取得環保主管機關之核可證明。 (6)餘同「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 42 點。
附加說明 :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上班日每日0900時至1100時,1400時至1600時整,另因本機關有門禁限制,領標前請先電話預約,以免影響各廠商權益。 (2) 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如廠商未繳交電子領標憑據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如經廠商說明後,確認未完成領標程序,無法提出領標憑據者,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視為無效。 (3)本聯隊為軍事機關,廠商如至標場參與開標,請提前30分鐘至會客室辦理相關程序,逾時不候;另請攜帶雙證件(1張辦理會客使用、1張作為開標身分之證明)。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0年8月17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10年8月23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5)廠商如對本聯隊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投標前由(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完成「廠商投標證明」於標封任一處用印後投入投標箱內【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8)】;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施小姐 (聯絡電話03-8221143#873932)】。 (7)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20-59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319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8)現屬防疫三級期間,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另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花蓮縣政府相關防疫政策,於截標或開標當日通知是否同意廠商是否到場參標。 (9)本聯隊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作業,如採電子繳納押標金廠商,退還作業需待14工作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上班日每日0900時至1100時,1400時至1600時整,另因本機關有門禁限制,領標前請先電話預約,以免影響各廠商權益。 (2) 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如廠商未繳交電子領標憑據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如經廠商說明後,確認未完成領標程序,無法提出領標憑據者,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視為無效。 (3)本聯隊為軍事機關,廠商如至標場參與開標,請提前30分鐘至會客室辦理相關程序,逾時不候;另請攜帶雙證件(1張辦理會客使用、1張作為開標身分之證明)。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0年8月17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10年8月23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 (5)廠商如對本聯隊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花師街37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投標前由(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完成「廠商投標證明」於標封任一處用印後投入投標箱內【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3-8221143#874408)】;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施小姐 (聯絡電話03-8221143#873932)】。 (7)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20-59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319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8)現屬防疫三級期間,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另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花蓮縣政府相關防疫政策,於截標或開標當日通知是否同意廠商是否到場參標。 (9)本聯隊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作業,如採電子繳納押標金廠商,退還作業需待1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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