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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50110
公佈日期 : 2021/07/22
採購單位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採購案號 : 110H9996-1
採購名稱 : 「一樓法院走廊空間優化工程」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0776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H9996-1
採購名稱:「一樓法院走廊空間優化工程」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地址: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譯德
連絡人電話:(04)22600600分機7240
傳真號碼:(04)226011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20
開標日期:2021/07/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02,027 元
Email:tchgeneral@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設立登記文件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擇一) 5.110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計起10工作天內開工;工程應於開工之次日計起第165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施工規定: 1.進場施做以【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期間】為原則,需經本院同意方得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工。廠商得標後不得以本項規定為理由要求延長履約期限。 未經本院同意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作者,每次計罰懲罰性違約金500元(本項每日計罰上限為1,000元)。 2.得施工日之施工時間:以在早上8:00起至晚上20:00止施工為原則;若本院同意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工,開始施工時間需與本院協商,且最晚仍應於晚上20:00前結束施工。 3.施工後翌日如為上班日,未經機關同意,廠商應將施工現場回復至安全並可順利通行之狀態;如未回復並經本院通知仍未於一小時內到場處理者,每次計罰懲罰性違約金200元。 4.廠商履約期間應遵守疫情指揮中心及臺中市政府發布之規定;如因遵守規定致不能如期履約,應以書面附具理由向機關申請展延履約期限或暫停履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計起10工作天內開工;工程應於開工之次日計起第165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施工規定: 1.進場施做以【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期間】為原則,需經本院同意方得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工。廠商得標後不得以本項規定為理由要求延長履約期限。 未經本院同意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作者,每次計罰懲罰性違約金500元(本項每日計罰上限為1,000元)。 2.得施工日之施工時間:以在早上8:00起至晚上20:00止施工為原則;若本院同意於機關正常上班日施工,開始施工時間需與本院協商,且最晚仍應於晚上20:00前結束施工。 3.施工後翌日如為上班日,未經機關同意,廠商應將施工現場回復至安全並可順利通行之狀態;如未回復並經本院通知仍未於一小時內到場處理者,每次計罰懲罰性違約金200元。 4.廠商履約期間應遵守疫情指揮中心及臺中市政府發布之規定;如因遵守規定致不能如期履約,應以書面附具理由向機關申請展延履約期限或暫停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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