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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50009
公佈日期 : 2021/07/22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33-110-B128
採購名稱 : 管理資訊會計系統移轉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3580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33-110-B128
採購名稱:管理資訊會計系統移轉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彥楷
連絡人電話:(02)23494472
傳真號碼:(02)231420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1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19
開標日期:2021/07/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7,000 元
Email:139584@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有關前述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二、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資通安全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並應提送以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之技術人員應具備本案AIX作業系統、Oracle資料庫之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以證明具備安裝、維修、開發設計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 (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以上所應提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係國外使用者開具之證明文件,必須提供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二、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資通安全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並應提送以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之技術人員應具備本案AIX作業系統、Oracle資料庫之專業訓練之證明(如相關之證照或訓練課程證明),以證明具備安裝、維修、開發設計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 (2)投標廠商需提供技術人員經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行政院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之證照或相關訓練課程證明),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以上所應提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係國外使用者開具之證明文件,必須提供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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